警惕周密的陷阱 山东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始末
2002年5月2日10:3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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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5月2日电(张晓晶 贾富彬 孙振远)“你想兑换外币吗?我的老板是一位港商,可以换给你低于国家牌价的外币。你只需将银行的汇票传真给我,以证明你的诚意,然后我们在约定的时间,将汇票存在某宾馆房间的保险柜里。为防止意外,我们双方各设4位数字组成一个8位数的密码,然后各派一人在房间内看守。3天之内,我将外币存入你指定的银行账户。等外币到账后,我们双方再回宾馆房间,从保险柜内取出银行汇票,如何?”
对于急需大额外币的客户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公平、合理、保险的兑换办法。然而,在这种看似安全可靠的办法背后,却隐藏可怕的陷阱,从而引发了一起罕见的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
经过检察机关的艰苦查证,去年底,黎君毅等5名被告人分别受到无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法律严惩。5人上诉后,最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发生在山东的特大金融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但这起案件留给人们的思索远没有结束。
周密的陷阱
2000年11月,青岛。一伙罪恶的眼睛把目标对准了烟台某公司的总经理古岗。因要与国外做生意,古岗需要兑换50万美元。此时,一个叫刘翔的人经人联系千方百计与他挂上了钩。其实,刘翔只是一个跑腿的“马仔”,在他的后面还有个叫黎君毅的港商。刘翔及其同伙打着香港老板黎君毅能换美元的旗号,到处拉想换外汇的公司,以低于国家的外汇牌价来吸引换汇的客商。
刘翔先提出要看看古岗公司是否有钱,要求看一下汇票的传真件。11月16日,古岗到烟台市某农业银行开具了一张415万元的人民币汇票,其中收款人一栏是按照刘翔提供的“北京市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名称填写的。双方约定在青岛交易,但由于古岗出国公干,交易不得不暂时停止。于是,古岗将这张汇票退回了农业银行。刘翔取得汇票传真件后立即通知黎君毅,黎君毅马上让人在广州伪造了一张假的银行汇票,并私刻了一枚“北京市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一枚“黄建邦”的假印章。
12月4日,刚刚回国的古岗再次到银行出具了一张415万元的银行汇票。在刘翔的安排下,古岗及其司机徐某与黎君毅等人在青岛见面了。双方约定,把古岗携带的415万元汇票存在宾馆的保险箱里,双方各派一人看守,而且只有双方各自设定的密码同时使用才能打开。黎君毅信誓旦旦地对古岗说:“汇票放在这里,我回香港取美金,3天之后把美金打到你的账上,然后再取走汇票。你就放心吧。”说完还把古岗公司的账号也要走了。古岗一看这样很保险,表示同意,并让他的司机徐某留下看管保险柜,自己回了烟台。
急迫解付,就地分赃
其实,双方设密码共同看管保险柜,是黎君毅等人精心设计的一个陷阱。他们乘古岗低头摆弄保险柜的密码、把真汇票放在桌上之机,早就将真汇票掉了包。黎君毅还设计了如果掉包不成,就启用第二套方案:安排会开保险柜的人乘徐某吃饭之机,撬开保险柜盗走真汇票。而古岗公司的人一直还蒙在鼓里。黎君毅等人当天就以换酒店为由,乘飞机飞回了广州。另一方面,黎君毅马上电话安排在广州的黄浩光到银行将汇票解付。双方约定3天内办妥交易,并答应给15%的好处费。黄浩光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数额太大,而且解付提现时间又太短,不敢用自己的公司账户,又几经周折找到了麦显财等人。
12月6日上午,麦显财托人一同找到银行的职员梁某。在梁的帮助下,办理了转账业务,提出现金。此后两天,麦显财安排人又提出了60万元。每次提款,麦显财都不在银行露面,而是站在远处观望。黎君毅从麦显财手里得到110万元后,马上就地分赃。
就在麦显财他们第3次提款时,引起了银行职员的警惕。为什么刚打进来一笔巨款,不出3天就提走了180多万元?行长马上下令暂停提付,并迅速与烟台某农行取得联系。此时的古岗也发现了问题,他连续3天给黎君毅、刘翔打电话,都没人接听。是不是汇票出了问题?古岗想到这,马上打电话问看守保险柜的司机徐某,徐回答汇票仍在。可是第二天仍不见回音,而且银行方面也来询问汇票的用途,古岗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又让徐某看看汇票的日期。这时黎君毅派去看保险柜的人早已逃之夭夭了。徐某急忙与宾馆保安联系打开保险柜,一看汇票的日期竟是11月16日第一次开出的汇票的翻版,而12月1日开出的真汇票却不翼而飞。古岗得到这一消息,大惊失色,方知上当受骗,马上向烟台市公安局报案。
千里追逃 公正判决
烟台市公安局得知这一重大线索,马上在全国各地布下了天罗地网,派出得力的侦查员前往各地侦查追踪,千方百计缉拿这伙涉嫌票据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不久,刘翔、黄浩光、黎君毅、麦显财、杨永康等人先后落网。在依法搜查麦显财、杨永康的住宅时,还发现了许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查明,两人于2000年8月在广州花3500元买了两本(50份)广东省和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分套印章。烟台警方从黎君毅等人手里共追回赃款及赃物折款110多万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和合议庭合议, 于去年底对黎君毅、刘翔、黄浩光、麦显财、杨永康所犯罪行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黎君毅、刘翔分别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浩光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麦显财犯票据诈骗罪和购买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7万元;杨永康犯购买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5人提出上诉后,前不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金融票据诈骗案,不仅涉及人员多,而且手段诡秘,方法步骤安排周密,被害人在不知不觉中掉入了骗子布置的陷阱。其中麦显财、杨永康两人还购买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此案的警示意义在于提醒人们,要严格管理、使用票据,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时刻警惕各种犯罪的陷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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