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妪偷T恤 被裁偷窃罪成立
2002年8月14日15:05 羊城晚报
|
香港今晨消息 香港一名在荷里活广场内马莎百货公司盗去价值120元“闪令令,亮晶晶”的黑色珠片T恤的七旬老妪,昨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受讯,被裁定盗窃罪成。此案押后至8月27日等候感化官报告宣判。
被告姓钱,现年75岁,过去曾有10次盗窃案底。律师求情表示,钱妇的身世可怜,30多年前丧夫,独力照顾现年分别为45岁和32岁的子女长大,现依靠3400元综援金生活。其子现居上海担任厂长,但近年患肝病,女儿近日又患上精神病,须由钱某照顾。律师希望裁判官考虑钱妇的年纪、家庭和本身状况,予以轻判。裁判官回应,不能以年迈多病为由不停犯罪。
钱妇声称,她患有白内障、骨质疏松、骨刺、脊骨偏右和胃病,须每月定期到广华医院和仁济医院复诊。她自辩时表示,因从未去过马莎,遂于看牙医后途经时走入。她自觉T恤不合自己,又问别人意见,亦指T恤太显年轻,不适合于她。她将之搭在左前臂再随意闲逛,被截停回店时,打开胶袋,方知有T恤在内。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