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舒敖梅报道 为了感谢抗非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南航湖南公司决定在200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旅行日期)期间,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医护人员(及其配偶)实行机票优惠政策。这是昨日记者从南航湖南公司了解到的。
据介绍,优惠的范围包括北航、新疆航在内的南航营运的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但航班号为CZ7XXX的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及其配偶)购买南航的机票均可以优惠25%。购买优惠机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医护人员须凭国家医疗卫生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工作证或国家医疗卫生机关颁发的可证明其医护人员身份的证件);医护人员配偶须凭《结婚证书》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优惠机票;医护人员配偶必须与该医护人员同时旅行;持医护人员配偶优惠机票的旅客必须与该医护人员同时办理登机手续,并须出示医护人员有效证件(原件)及《结婚证书》或《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