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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权威部门表示:城管拖车费肯定也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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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1日16: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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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骆和锦报道:将于明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对此,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既然交警拖车不收费了,城管拖车还要不要收费?广州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城管拖车费肯定会取消,待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一定遵照执行。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主要是要把罚款惩罚开车的人与执法者执行公务的成本分开,拖车属于执法者在执行公务中产生的,这钱应该由国家出,收取拖车费有违行政许可法。
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交警部门是负责主干道违章停放车辆的处罚。以往,车辆违章被拖后,车主一般要付几种费用:一个是200元的罚款,另一个是280元的拖车费,还有根据车辆的吨位来计算的保管费,一般5-15元/天不等。
今年,市物价局综合各方意见,对拖曳作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在城管收取的拖车费是190元。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城管拖车今后拖车肯定不会向当事人收钱,所有拖车费用将由财政支付,市城管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措施。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实施前,城管部门尚未接到来自物价等部门新的政策,将依然收取拖车费。
又讯 据北京传媒今天报道:近日不少市民在讨论:取消拖车费后,对违章停车车辆,交管部门是否会找救援公司前来拖车,而这笔费用还得车主自掏?或者交管部门免费将车拖至指定停车场后,自己是否要花比以前多很多的钱才能把车“赎”出来?对此,公安部有关部门昨天表示,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刚获通过,有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还没有出台,对于这些具体问题,有关部门将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进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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