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去年报道的有关惠州富惠实业有限公司接连出现员工离奇死亡之事(详见本报去年12月23日A3、A4版),日前已经有了结果。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惠州劳动部门虽然还无法确定3名员工之死与职业病有关,但鉴于富惠实业公司有多处地方违反劳动法规,因而对其罚款4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员工离奇死亡掀起风波
据了解,惠州市富惠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三来一补”的涉外企业,全公司共有员工1000多人。但是,从2001年6月至2002年7月,该工厂磨光部的3名工人先后离奇死亡,死亡时间都是在晚上睡眠时。其中张详在宿舍死亡,苟朝伦死于惠州市中心医院急诊科。据悉,前两者的死亡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未接到任何报告。去年7月,该厂磨光部员工马富满在惠州市中心医院死亡,死者的家属怀疑其死因与职业危害有关,遂向当地卫生、公安部门投诉。经当地法医鉴定,死者未发现有中毒性肝炎或中毒性心肌炎迹象,死因为“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死亡”。加之2002年9月,惠州市惠城区红会医院为富惠公司陈杰等13人做出“尘肺”的诊断,多名职工怀疑3人之死与职业病有关,遂掀起此场风波。
据悉,该厂厂房共4层,死者生前所在的磨光部位于厂房二楼,共有员工200多人。而二楼东北角有一个使用三氯乙烯作为清洁剂的清洗房,距离磨光部约30米,两地没有隔离。
无证据证明两者有直接关系
去年9月29日,死者马富满的家属委托律师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要对死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供了部分材料,此事引起了省职防院的高度重视。省卫生监督所通知惠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调查核实。
去年10月,惠州市卫生局向省卫生监督所提供了一份马富满猝死情况的职业卫生调查报告,认为死者死因与职业病没有什么关联。11月1日,省职防院与省卫生监督所一起到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在正常开工状态下,死者生前工作过的磨光部的粉尘浓度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也没有检测出三氯乙烯。考虑到马富满死前入院检查主要化验结果为低血钾,调查人员随即抽查了10多名同工种的工人,结果均为正常。11月2日,省职防院再次对马富满猝死进行职业病诊断。专家们认为基本上可以排除急性职业病中毒死亡,同时也排除了因尘肺致猝死和重金属中毒致猝死的可能性。
至此,省卫生厅得出结论:认为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实3名死者的死因与职业病有直接关系。
富惠公司多处违规受处罚
2002年12月27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富惠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调查。
据联合调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富惠公司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方面主要存在在三个问题,一是尚未达到全员参保,公司有员工830人,但只有500余人参加了社会保险;二是工作时间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每月只有3天休息时间,每月总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个别人超过100小时;三是对职工缺乏劳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根据联合调查组的意见,惠州市惠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惠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对违规加班行为罚款4万元,责令限期为未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补办参保手续。 (记者 邹会江 实习生 翁亮子 通讯员 罗凯旋 宋善斌 周理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