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审判韩小冬啦,就是那个把自己亲生儿子卖了1万元钱的韩小冬……”近日,这个消息在汝南县三桥乡很快传开了。开庭审判那天上午,近百名附近的群众特意从家里赶到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01年春节刚过,韩小冬有些坐不住了。想到外出打工,他从心里多少有些发怵,自己在外面好歹也闯荡过六七年,到如今,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还欠了一屁股债。想到这些,韩小冬心里很不是滋味,从小就好逸恶劳、不肯下苦力的他把苦恼一下子迁怒到儿子明明(化名)身上——都是这个不该出世的孩子连累了自己。正在生气之时,韩小冬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何不把自己的儿子明明卖掉?
2001年2月,瞒着父母和妻子,韩小冬通过邻村一个姓张的将儿子卖到河南杞县,韩小冬从对方手中得到了1万元。得到这一笔巨款后,韩小冬没敢回家,径直赶到汝南县城,在县城一家旅馆住下。
在他包租的客房里,韩小冬勾搭上了一个叫“小美”的“三陪女”,两人经常在里面厮混。小美也曾信誓旦旦地向他表示,等他和老婆离婚了,愿意和他结婚。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韩小冬已经把手中的钱挥霍得差不多了。他又想起了介绍人张某,儿子卖1万元有点吃亏。第二天,自知事情闹大了的张某和陈某同韩妻一起赶到汝南县公安局,向警方报告了案情。汝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指派专人到杞县把明明解救回来,并要求韩的家人协助抓捕韩小冬。
2001年5月的一天,韩小冬的父亲突然接到儿子从县城打来的电话。原来,那个与韩厮混的“三陪女”不辞而别,还偷走了韩身上仅有的数百元现金。走投无路的韩小冬在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之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韩的父亲和妻子怀着满腔的愤怒赶往县城,他们首先与警方取得联系,而后共同把韩小冬送往公安局。
2002年3月24日,记者从汝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韩小冬一案现已判决。被告人韩小冬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的赃款1万元予以追缴。(记者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