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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未过户伤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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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日12:1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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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祥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肇事时驾驶的是未过户的车辆,想不到民警也能准确地找上门来。他肇事的时间是10月8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他当时驾车行到樟木头路段时碰倒一名行人,他见附近人不多,急忙驾车逃逸。
几分钟后,樟木头交警中队接到报案:一汽车碰倒行人后驾车逃逸,伤者已送医院抢救。交管股民警胡志雄和林志强等同志迅速出警,一路赶赴医院,了解伤者情况,一路到现场勘查。从现场留下的白色密封油漆和走访沿线群众得知,肇事车辆为白色密封厢式人货车,车牌为粤B-10988 ,肇事后该车向桥头方向逃跑。
办案民警勘查现场完毕,查询到该车属深圳宝安石岩镇某实业公司。在石岩交警中队民警和当地治安队员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发现该厂已搬迁,地址不详。
次日,石岩交警中队来电称:该厂已搬迁到深圳公明镇,办案民警又赶赴深圳公明,得到该厂详细地址,并找到该厂老板了解情况,其承认有该车,但今年8月已转卖给李某,至今还没有过户。
10月23日,办案民警得到线索,肇事司机将在深圳梅林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办案民警第三次赶赴深圳梅林车管所布控,当场将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李某带到车上询问,岂料此李某仍非车主,他是代另一位叫李某的买主过户,民警因此得到另一位李某的地址。民警辗转到深圳龙岗找到另一位买主李某,查明其司机张道祥曾驾车肇事的事实。办案民警将张道祥和肇事车带回大队处理。
在人证物证面前,张道祥对驾车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历时15天的该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张道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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