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男朋友哥哥家里做客,临走前还要顺手偷走保险柜里的钱,被人发现后就怀恨在心,于是邀人前去绑架、抢劫主人。当然,这样的人最终也逃不脱法律的严惩,日前,北京房山法院对被告夏媛媛处以重刑。 夏媛媛是顾伟(化名)的女朋友,2001年的一天,两人前往顾伟的哥哥顾新(化名)的家中玩耍。顾伟以前就曾告诉过她,他哥哥一直炒股,家里比较有钱。如今,夏媛媛亲眼看到顾新家里装修得非常豪华气派,果然心生羡慕。哥嫂对他俩热情款待,为他们添茶倒水,可夏媛媛心里却想上了别的。她看见顾新家所有的钥匙都放在茶几上,于是趁着顾新夫妇忙里忙外的时候,偷偷进入卧室,用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了3000元钱。当天晚上,顾新在整理家里的保险柜时发现丢了钱,思来想去,只可能是夏媛媛拿了。事后,顾新把此事告诉了顾伟,认为夏媛媛品质不好,劝弟弟不要和她再继续交往下去。顾伟虽没有立即和夏断绝关系,却也渐渐冷淡下去了。夏媛媛因此怀恨在心,决意报复。 后来,夏又认识了杨长海。两人渐渐熟悉以后,夏对杨长海说,我认识一人,家里特别有钱,我给你指门,你去抢他们家吧。杨长海刚开始一直拒绝,但经不住夏媛媛一再怂恿,终于答应找人去抢劫。 2001年10月的一天夜里,杨长海带着李博义、杨国民、张天玉、魏永旭等人来到顾新家附近的一个饭馆里喝酒,实则是伺机作案。凌晨0时左右,杨长海又叫夏媛媛领着对顾新家的住处进行了确认。第二天早上4时多,杨长海等人来到顾新家,冒充警察将门骗开,强行将夫妇俩带到房山区燕山李博义的家里。杨长海当场抢走顾新妻子随身携带的挎包一个,包内有现金4000余元及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文曲星。然后,4人又以语言相威胁,向顾新夫妇索要现金3万元。在此期间,杨长海返回顾新家中将顾新的手包拿走,包中有共计价值4000多元的手机以及名牌太阳镜和钱夹。 顾新夫妇听到绑架他们的人说幕后指使他们的人姓夏,是个女的,于是赶紧报了警,并告诉了顾伟。当天晚上,顾伟找到了夏媛媛,将她送到了派出所。 法院认为,夏媛媛、杨长海等人相互勾结,由夏媛媛提供被害人的有关信息,由杨长海等人采取暴力手段冒充警察、入室抢劫,已构成了抢劫罪。由于数额巨大,法院判决夏媛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杨长海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本报记者 王景轩 通讯员 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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