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消息 (于文明 特派大连记者 李霖) 大连瓦房店市某中学英语教师姜某,因学生没能按时完成作业,竟然动手打人,结果造成重伤害。昨日,姜某被瓦房店市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转自搜狐 2002年11月5日上午,瓦房店市某初中一年级学生(15岁)隋某,因没按时完成英语作业,被教师姜某叫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由于隋某没说明不交作业的原因,姜某很是生气,用手打了学生隋某后腰部数下。隋某当时虽然感觉到很痛,但是没敢吱声。次日,他照常上学读书。因琐事隋某又跟同班一名女同学发生口角并且有过轻微打斗,等到上早晨第一节课的时候,隋某便感到肚子疼痛,要上厕所。接着疼痛越发严重,在学校的卫生所里打了点滴没见好转,后经当地医院转到瓦房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脾破裂并发炎症,需要手术摘脾。隋某临床住院治疗20多天后出院,经法医鉴定隋某为迟发性脾破裂,成伤时间为前日形成,程度属重伤害。 转自搜狐 2003年5月12日,瓦房店市警方对姜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瓦房店市检察院通过侦查之后,以其涉嫌过失伤害犯罪,决定批准依法逮捕姜某。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