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 转自搜狐 最近昆明的《生活新报》报道了当地一名35岁的女士要做处女公证一事,一石击起千层浪,国内各大媒体竞相转载报道此事。 转自搜狐 针对此事,有人认为“公民的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这名女士可以搜集一些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或者认为“好事者固然可厌,做公证的女人也是庸人自扰,清白是你自己的事,干嘛要向别人证明”。其实,这些角度的讨论都忽略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社会信任的“技术化”倾向:公共价值观中的传统信任资源越来越贬值,这种贬值的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得不越来越依赖于更多的“技术性手段”来维持。 转自搜狐 面对同事的猜测和怀疑,这位女士似乎可以选择开诚布公地向她们澄清事实,她也可以选择以“人格”和“尊严”担保自己的清白,可是,在一个诸如“开诚布公”、“人格担保”之类传统信任资源越来越贬值的社会环境中,那只会被当作伪装得并不太高明的“说谎”,“人格担保”的承诺也只会招来别人轻蔑的嘲笑:人格值多少钱?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洗清自己的声誉,除了依赖技术还能依赖什么?因为相对于人格,人们更相信的是技术,更信赖的是技术的理性。 转自搜狐 社会信任“技术化”最大的伤害不是高昂的鉴定成本,而是具有更高价值的社会和谐。我进行一个判断,你对我的判断保持信任,本是一种和谐自然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需要技术作为中介来维持,社会关系又会离心到什么程度?夫妇之间对于“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的话本来是快乐共享的,如果这种快乐都要靠“亲子鉴定”来确认了,那还有什么快乐可言?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