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劫匪”缘何屡屡得手
2002年9月10日02:12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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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大连消息 (初兴远 见习记者 李霖 特派大连首席记者 李军) 一个13岁的少年小强(化名),公然持刀抢劫学生,而被害学生竟然不敢告诉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小强的胆子越来越大,被害学生迫于威胁,多次偷拿父母的钱给小强,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能不引人深思。前天晚上,大连市瓦房店公安局岭东派出所经过调查,把小强带到派出所。
在小强1岁的时候,其父母离婚,母亲经常打小强,家里的塑料凳子都被打坏了3个。由于多次被别人欺负,又被母亲打骂,小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后来竟发展到侵犯别人、树立威信来保护自己。有一次,小强把一个比自己高一年级的小明(化名)堵在厕所里,先是一顿打,然后亮出刀子,向小明要了10元钱。后来,小强多次向小明要钱,小明只能乖乖地给他,后来,小强看到小明的父母不在家,竟然堵住其家门,强行要走了35元钱。
小强欺负的都是一打就怕的孩子。有时候他向别人要钱,被别人打一顿他就再也不敢去找人家了,如果怕了他,他就不断地向人家要钱。被抢的孩子根本不敢向父母和老师反映,只能编造借口说学校收费向父母骗钱,有时候就直接从父母身上偷钱给小强。有些孩子在被抢劫时被打,身上受了伤,家长发现了问起来,还得编造理由,说是踢足球受伤了或者是摔倒磕的。
小强交代,他抢劫近20次,其中持刀抢劫8次,抢劫现金300多元,被抢学生有五六人。民警发现,学校、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和法制教育很苍白。当民警找到小强家时,小强的母亲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发展到这种程度。当民警找受害学生的家长了解情况时,这些家长先是吃惊后是伤心难受,自己的孩子被抢多次,并多次编造理由要钱,有时候也发现家里钱少了,就是没往这方面想。
不论是小强还是被抢的孩子,法制观念都非常淡薄。小强认为,自己和别的同学要几个钱,是自己的本事,根本没想到这是触犯法律,直到被带到派出所才想到自己是违法了。至于被抢的孩子也认为,小强的行为算不了多大的事情,根本不值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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