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业临工日均工资不得低于60元
2002年7月24日12:2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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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100家民营装饰企业劳资双方代表协商本行业工资分配
装饰业临工日均工资不得低于60元
本报讯 (记者郑丽虹 通讯员程立达王贵斌)装饰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从昨天起有了明确标准,其中固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临时劳务人员日平均工资不低于60元。
昨天下午,深圳市装饰行业100家民营企业劳资双方各派出自己的代表,在深圳人大会堂对本行业工资分配事宜作了最后协商,并签订了《深圳市装饰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这是该市在全省率先对一个行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标准和支付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也是该市工会组织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个突破性举措。协议书条款为该市装饰行业各企业工资分配定下明晰的具体的规范,惠及100家企业12000多名员工。
深圳装饰行业协会是市总工会确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市总工会主席张宝琴昨天在会上讲到,近年来深圳装饰行业发展迅速,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力,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曾出现拖欠、克扣员工尤其是临时劳务人员工资的状况,且缺乏统一的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支付制度,员工队伍不稳定,这些影响了员工和企业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她说,此次行业性工资协商协议首次在深圳确立了一种行业的工资标准,而此前深圳劳动力市场上只有劳动部门发布的各工种的工资指导线。张宝琴还说这是项具有示范和导向性意义的工作,今后还将扩大到尚未参加此次签订协议的装饰行业中的民营企业乃至国营企业当中去,并值得其它行业仿而效之。
《协议书》内容摘要
深圳装饰行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及行政保障的固定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从事一线生产的固定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临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
规定固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000元,临时劳务人员日平均工资不低于60元;
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人员支付其本月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装饰行业建立年度工资协商制度,每年5至7月间就本行业下年度工资分配事宜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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