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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筑起“防腐大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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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22:3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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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宜昌11月5日电(记者 高友清 张先国)记者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在组织建设三峡工程大坝的同时,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筑起了一座坚固的“防腐大坝”,有效防止了工程资金被贪污挪用。
据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安分析介绍,三峡工程建设10年来,主体工程投资已逾400亿元,没有出现贪污和挪用现象,保证了国家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作为三峡工程的业主单位,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拥有资金管理和结算权、工程发包权等重要权力,为了避免权力形成“工程腐败”,总公司组建之初,制定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八条规定》,要求公司干部在参与建设三峡大坝时,思想上也要筑起一条“防腐大坝”,从源头上建立防止腐败的机制。
与此同时,公司上下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新闻舆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事件,管好资金,保证国家资金不流失。
从工程开工至今,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已结算工程款1.2万多次,没有出现违规现象。财政部检查组作出结论,三峡工程建设以来没有贪污、挪用一笔建设资金。(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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