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伤员送医院 先抢救后交钱
2002年8月31日11:03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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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获悉: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将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医疗救护。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方案近日制定完成,本市公安与卫生部门已经开始联手实施对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快速救治,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
据了解,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与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红十字急诊抢救中心建立“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与“120”、“999”急救服务台联合设立交通事故急救通讯热线,建立交通事故信息相互通报和反馈制度。遇有伤人交通事故发生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互通信息,提高交通事故信息传递、现场急救和急救转运等方面的综合反应能力。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将交通事故信息和伤员情况通知急救部门,急救部门要对急救、转运伤员情况详细登记,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交通事故发生时,交警出警与医疗急救将同时进行。急救部门还将加强在交管部门和交通要道附近急救站点的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交管部门与急救部门同时接警。
卫生部门将以现有医疗急救体系中的“北京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为依托,成立“北京市交通事故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各区县卫生局成立“北京市交通事故医疗急救指挥分中心”,与各急救站、急救分中心、指定医院构架北京市的交通事故医疗救护保障网络体系。各有关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对救治能力不及的伤员,要及时就近转送上级医院。在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中,要先抢救后收费,同时要查验登记护送人员的证件,并将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对因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及时缴纳抢救费用而推委、搪塞、不予及时抢救,导致严重后果的,卫生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高杉 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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