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会议决定,该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消息一出,立即赢得各方欢迎,媒体评论、网民发言,众口一词称赞政府此一决定,人们从中看到了政府的果断干练和雷厉风行作风,以及极强的办事能力。新华网的一些网友在论坛中大声疾呼:“向政府这一最英明的决策致敬!”“我国的明天大有希望!”一位网友的留言是:“新领导曾经透露过他们上网的消息。看来,他们是真正地愿意倾听民意!”还有一条留言是:“短短几个月来的作为,让人们的信心倍增!
笔者听到这个消息后也非常振奋,一方面看到新一届政府的作为,同时也深深感到,废止收容遣送办法不仅体现民意,更赢得了民心。
武汉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收容后殴打致死,在全国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孙志刚之死再次成为人们诘问收容遣送制度的一个导火索。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进步,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人们强烈地意识到,孙志刚之死,不是个别人的错误,类似事件一再发生,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无法保障,是收容遣送制度本身出了问题。于是5月中旬,3名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宪法》为依据,指出《收容遣送办法》存在严重与时代发展不适应的内容,明确提出必须废除或者修改。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等陆续发表谈话,全国各大新闻媒体追踪报道,指出收容制度存在的对流浪乞讨人员包括农民工的歧视,应该将收容变为救助。虽然致孙志刚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人们对收容制度本身的质疑并没有停止。
在当代中国,法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依法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及新闻媒体的声音反映了民众的呼声。我们高兴地看到,在“博士上书”仅一个月后,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如此快速做出反应,令人耳目一新。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民意推动了人民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并大大加快其进程,《救助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原则通过,是民意的集中体现。
新一届中央政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充分体察民意,关注民情,工作雷厉风行,对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及时进行审查、审议,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喜进步。
最后引用一位网民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以体制、机制的不断改革完善来治标,以观念、理论、制度的大胆创新来治本。如此标本兼治,而民不富、国不强、中华不兴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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