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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条例不讨论捐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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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2日00:00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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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捐献条例不讨论捐精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今日进行联组审议,中央电视台将现场直播
本报讯 作为全国第一个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今天将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联组审议,并有望在深圳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时通过表决。中央电视台今天将对联组审议进行现场直播。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中国有100万至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每年仅仅能实施1.3万多例手术,许多危重病人因不能及时得到器官移植而死亡。另一方面,有许多愿意捐赠自己器官的人因为缺乏手续及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往往捐献无门。
《草案》明确,鼓励个人身后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实行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
经过修改,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活动中所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如对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活动的监督检查、审定实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医院及医师的资格和类别等。
与第一次审议不同的是,本次明确以下人体组织不适用捐献移植条例草案:血液及其制品;精子、卵子;胚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荣生的解释是,因为国家对血液及其制品的捐献移植已由《献血法》作出规定,而精子、卵子以及胚胎的移植会涉及诸多道德、伦理和法律问题。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普德法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徐文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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