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出台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规范六类问题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3日02:05 北京晨报 |
|
|
短短两年内,北京的交通事故处理经历了两次质的变化:从交警出现场解决问题到一线值勤民警为36种交通事故实行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处理再到交警根本不用出现在29种交通事故现场。而这第二次“质变”将从本月15日起施行——
疑问一:
哪些交通事故可自行协商解决?
只要是在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车辆尚能行驶;当事各方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行快速撤出事故现场,使用《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或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疑问二:
如何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后,各执一份,并按下列规定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协商赔偿事宜。
疑问三:
当事人怎样办理赔偿事宜?
肇事人所驾车辆属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双方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共同到肇事人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人承担。肇事人所驾车辆未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者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受害人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肇事人拒不履行的,受害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疑问四:
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双方仍需填写《协议书》,写清事故事实。肇事人所驾车辆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双方共同持《协议书》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发生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疑问五:
哪些事故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不能行驶的;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车辆按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肇事人所驾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
疑问六:
肇事司机逃离现场怎么办?
记清对方的车号、车型,及时拨打“122”报警或到事故发生地交通支队报案。公安机关查获后对其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给予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不自行撤出交通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吊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扣6分。 晨报记者 薛冰
新闻链接
事故处理
信息将上网
为防止发生恶性骗保事件,交管部门与各保险公司之间正在建立事故信息共享系统,双方的事故处理信息和理赔信息都放到网上,方便查询处理。在系统建好之前,事故双方当事人必须持有填好的“协议书”开着车一起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这也是对骗保的有效防范。
晨报资料
事故处理率
大幅提高
据介绍,从两年前北京市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以来,交通事故处理率大大提高。2001年,本市发生交通事故16万起,其中快速处理13万余起,占事故总数的81%。2002年全市发生事故23万起,快速处理21万余起,占事故总数的9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