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齐下清除基层贪官
2002年10月7日08:3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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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除恶务尽、斩草除根,是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积极共识和强烈要求。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文章指出,反腐败决不能“抓大放小”。文章认为,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查处高级官员违法违纪案件,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改革开放的成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因此而忽视群众身边“小蛀虫”、“小贪官”的腐败,同样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
文章列举了少数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呈现的一些新的特征———
一是违法违纪形式呈多样化趋势。从查办的违法违纪村干部的案件看,大吃大喝、挥霍集体资金者有之,公款旅游者有之,公款报销自用电话费者有之,私分公款者有之,采取各种手段侵占集体财产者有之。腐败方式无奇不有,花样翻新。
二是作案手段日益隐蔽,不断变换手法。前几年白条入账、收入不记账不入账、重复报支等手段,在近几年则已发展到采用编制假账、制作或购买假发票报支入账等手法,增加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难度。
三是共同作案的情况不断增加,相互串通,共同作案。
四是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村级财务监督乏力。
文章说,反腐败不仅要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而且要上下齐抓,决不能“抓大放小”。为此———
一要选好配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党政机关要注意把政治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到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岗位,尽量减少他们担负的事务性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放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清除村干部腐败的保护伞。
三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堵塞漏洞。
四要民主选举,选贤任能,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拔任用村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工作有魄力、群众信任、具有开拓精神的人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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