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没有标志,屋内光线昏暗,随地散落着锅碗瓢盆,靠墙摆着一张大床,上面堆放着凌乱的被褥,床角处码放着几个大纸箱,其中两个纸箱上印着“心可舒”、“同仁堂”字样……这竟然是一间诊所!一个50岁左右、身穿邋遢蓝色外套的男“大夫”正吸着香烟,坐在床上给患者看病,口中不时地念念有词。这是记者昨天在朝阳区东风乡辛庄一条400多米长的小街上看到的,据知情人透露,在这条小街上有这样的“黑诊所”近10家。
“黑诊所”50米一家
走进辛庄村口,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贴在村内电线杆上的一张张“性病小广告”。记者向一位村民打听哪儿有诊所,对方问:“私人的?”随后指着“辛庄超市”南侧的一条小街说:“顺着这条街走,里面有好多家呢。”
只见这条街满地都是废纸、烂菜叶,两旁全是低矮的平房。经村民指点,记者找到了一家“诊所”,门口没见任何行医标志,透过玻璃窗望进去,只见里面光线昏暗,靠窗的位置放着张单人床,上面铺的床单脏得辨不出本色,一旁的铁架子上乱七八糟地堆放着一些药品。
见记者进来,屋里一对胖乎乎的中年夫妇笑脸相迎:“您看病吗?我们就是大夫。”记者说一位朋友最近老咳嗽,那位女“大夫”马上作出诊断:“您这位朋友得了肺炎,要赶紧输液治疗。”“您还没给检查呢……”记者问道。那位女“大夫”把头一摇说:“不用检查,这种情况我见的多了,肯定是肺炎。”这位女“大夫”建议记者先买点药,说完从门后搬出一个大纸箱子,记者看到里面摞着大大小小、包装简陋的药品,有些药品包装盒落满灰尘、显得陈旧发黄。“这些药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吗?”记者表示怀疑。“当然是了,这都是刚从城里进的新货。”站在一旁的男“大夫”气呼呼地作答。
记者先后“造访”了6家“诊所”。记者发现这些“诊所”风格类似,屋中都是普通住家摆设,“坐堂”的男女“大夫”均称啥病都治,但“诊所”里又见不到什么药品和医疗器械。据知情人说,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这些“黑大夫”越来越精明,不仅门口不悬挂标志,而且把药品和医疗器械都藏了起来,等到患者上门才肯拿出来。
“黑诊所”患者盈门
虽说“黑诊所”简陋不起眼儿,但光顾这里的患者却很多。记者在这条街北侧的一家“挂牌行医”的京华诊所前看到,窗玻璃上贴着一行大字:“打针输液配药包扎”,底下还有几行小字:“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儿科淋病性病和妇科……”
推门进去,屋里没有悬挂营业执照,门后的凳子上坐着几位神情沮丧的青年男女,屋中间几位男子正围坐在饭桌旁推杯换盏,靠墙摆着一个放满药品的木柜。木柜旁一位身穿灰色衣服、喝得满脸通红的中年男“大夫”正在对一个20多岁的女孩“白话”:“你这病已经很严重了,需要马上输液治疗,否则就真成性病了……”女孩顿时脸色蜡黄:“我前几天刚看过一个大夫,说是有点发炎,吃点消炎药就行了……”“信不信由你,我还不爱给你看呢。”男“大夫”勃然大怒。女孩吓得赶紧说:“我回家拿钱。”男“大夫”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随即用手抹了抹油边嘴说:“下一个”。
据了解,“黑诊所”的主顾大多是附近村民及租住在此地的来京打工人员,他们图“黑诊所”看病方便,收费低。一位操浓重外地口音的男子无奈地对记者说:“我刚刚来打工,没那么多钱到大医院看病,在小诊所凑合一下就行了,再说这儿离住的地方也近。”“你不怕被误诊吗?”记者问。“应该不会吧,我们一起来干活的好多老乡都来这儿看病,没听说有出事的。”男子一脸茫然地回答。
“黑诊所”危害巨大
采访中,一位30多岁的女“大夫”告诉记者,她来自河北农村,在当地卫校学习过两年,来北京打工后,见开“黑诊所”很赚钱,便租了间房子当起了“坐堂大夫”。“像我这样的就算不错了,有些大夫一点医疗知识都不知道,水平还不如我呢。”这位“大夫”对自己的“高水平”甚是得意。
除医疗水平外,“诊所”简陋的“医疗条件”也让人触目惊心。记者在一家“诊所”看到,屋里没有任何消毒设施,墙角处乱放着很多使用过的针头、塑料管和沾满血迹的棉絮,苍蝇嗡嗡地在上面飞来飞去。一位男“大夫”正在给一位患者做肌肉注射,只见他注射完后,把使用过的棉絮随手就放在落满灰尘的木凳上,等下一位患者要注射时,他又很自然地拿起来继续使用。
医疗水平差、操作不规范、卫生状况差……这就是“黑诊所”的生存状态。
记者就此采访了朝阳区卫生局医政科的李先生,他说,东风乡辛庄一带的“黑诊所”确属于非法医疗机构,该局监督执法科前段时间刚刚查抄过,没想到又“复活”了。李先生说,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上岗执业的医师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开办医疗机构必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这些“黑诊所”都没有遵照这些规定。
“黑诊所”危害性如此之大,为何还屡禁不止呢?有关人士分析,原因之一是此处属于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就医不便。其次,“黑诊所”的开业条件低、隐蔽性强,也给执法带来难度。朝阳区卫生局监督执法科的魏先生说,只要摆张桌子、买些药品,“黑诊所”就可以开业,进入门槛很低,而且在取缔非法行医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只能没收药品、器械,如果非法行医者藏匿大量药品,查抄很难对其造成致命的打击,等执法人员一离开,他们马上就开门“营业”。
根据2002年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黑诊所”就医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卫生部门呼吁,有病请到正规医院,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付出更沉重的代价。秦秀玲 王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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