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19日讯 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英国被判处徒刑的人显著增多,各监狱普遍感到“人满为患”。为解决这一问题,从1999年1月起,英国政府实施了一项颇为奇特的“家庭电子牢房”计划,以便节省大笔兴建新牢房的费用。 该计划规定,凡是被判处4年以下徒刑的罪犯都可以在正式刑满前两个月获得释放。但在余下的“刑期”中,这些犯人必须在脚腕上佩戴手表大小的电子信号发射器。同时,警方在其家中安装用于接收从囚犯身上发出的电子信号特别监视器,最后将这些信息汇总到社区中心,以保证被提前释放的囚犯每天在家中“坐牢”12小时以上。 英国《星期日电讯报》报道,少数被提前释放的囚犯,虽然处在电子仪器的监视下,依然在“12小时以外”实施了900多次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强奸和抢劫等重大罪行。 针对这种情况,一位负责受害人事务的警察表示,凡是被这些“关押”在“家庭牢房中的犯人”伤害的人,都应该把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他强调,如果这些犯人依然被关押在监狱里面,那么无辜的民众就不会受到他们的袭击。 不过英国有关部门官员表示,实施这一计划3年以来,只有不到2%的人在假释期间有犯罪行为,这说明“家庭电子牢房”是成功的。他们认为,在严格的电子程序监控下,把关押犯人地点从牢房转移到社区是种“有益的尝试”。(高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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