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现首家监狱内超市 35名罪犯成为首批顾客
2002年4月30日20:3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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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李煦 牛爱民)今天上午,当已在监狱服刑12年的重刑犯李某在母亲的陪伴下走入京城大墙内设立的第一家超市时,感到既兴奋又有些茫然。通过母亲讲解,他才知道放在超市门口的篮框是为购物者准备的。
“我入狱前还没有,也从来没有见过超市。今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超市购物,我开始还以为那些篮子是超市卖的东西。”李某不好意思地说。
今天上午10时左右,京城首家狱内超市--天客隆集团有限公司前进超市,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的大墙之内正式开张。35名罪犯和他们家属共百余人成为这家特殊超市的第一批顾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位于天津市汉沽区,距北京城近200多公里。记者今天在这家大墙内的超市里看到:设在前进监狱会见厅里的超市,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明亮的灯光,整齐的货架,440余种琳琅满目的商品,低廉的价格……这一切,和京城其他平价超市没有什么不同。但在这里,身穿红马甲的导购员是由监狱的罪犯担任,“顾客”则是大墙内的服刑人员和前来探视他们的家属。
罪犯王某告诉记者,狱内超市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以前他们要买生活用品,都是提前一个月登记,由干警负责外出采购。东西买回来也没有挑选的余地,买回来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我们可以面对面挑选商品了。只要进了超市,想买什么品牌、什么价位的都行。”
“开办狱内超市是监狱管理部门实施人性化、科学化管理的一项举措。”清河分局党委书记、政委吕国兴表示,“超市的开办,不仅能使服刑人员享受到作为一名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而且还可以使那些长年生活在监狱中的罪犯体验到正常人的生活,使他们将来出狱后能早日融入社会;同时,罪犯逛超市本身也是对他们自我约束力的一种锻炼,我们这里有许多罪犯就曾经盗窃过超市;另外,罪犯和罪犯家属在超市中购物,还可以有效地杜绝家属会见时带来的物品容易出现违禁品夹带等问题。”
据了解,在我国南方一些城市的监狱已出现狱内超市,但在北京乃至整个华北地区,前进超市还是首家狱内超市。“清河分局将陆续在下属的监狱开办6所超市。”吕国兴透露说。
记者今天看到,35名罪犯和他们家属的购物筐都满满当当。据了解,他们购买的商品总额达到了5000多元。这个数字说明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对“大墙内超市”的认可和欢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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