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创血头血霸 《陕西省献血条例》呼之欲出
2002年7月27日11:0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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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anqindaily.com 本报讯 记者 伊 桐 实习生 虞江军 苏红娟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陕西省献血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公布实施,《条例》将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输血、用血及其管理活动。
七成用血不是无偿献血
据悉,2000年我省医疗用血量约80吨。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我省医疗用血73.4%来自非无偿献血者,并且医疗用血以每年7—10%的速度递增,供血队伍相对不足。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公民义务献血甚至强迫他人卖血,从中牟取暴利,更为血源性疾病传播提供了温床。这种状况使临床用血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确保公民用血安全
为了确保血液质量,保证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例》草案对有关的各个环节规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本省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省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采供血执业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开展采供血业务。规定了献血的公民在献血前应当接受免费的健康检查,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按照采血技术规范进行采血,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采血器材,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重点打击血头、血霸
在昨日召开的《陕西省献血条例草案》讨论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卫生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一致认为制定该《条例》重点是要打击血头、血霸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医院、血库利用公民无偿献出的血获取暴利,要真正做到无偿取于民,无偿用于民加强采血供血质量,根本目的就是要达到让公民用得上安全、放心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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