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仍以政府投入为主
2002年8月13日11:4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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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广州市教育局目前在提交市物价局的方案中表示,“一费制”标准的制定将本着减轻学生负担、便于管理监督的原则。
实施“一费制”后,各级各类学生应交的费用比原来交的杂费、学费和书本费的总量应当减少,以减轻学生的负担;而且收费的项目简单明了,便于操作,明确可开支及不允许开支的范围,便于监督检查。“一费制”标准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力,既要考虑城镇一般家庭的承受力,也要考虑农村家庭的承受力,更要照顾有困难的城乡家庭的子女能完成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此外,将遵循义务教育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关于“市人民政府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规定,政府对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据统计,广州市2001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已达到19·46%。全市中小学教育经费总收入中,政府的投入占主要地位,学生交的杂(学)费只是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2001年,中小学生交的杂(学)费总额只占教育经费收入的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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