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记者 史泉有2003年1月18日白水县发生了蒲白矿务局专用铁路线路重大伤亡事故,当场造成7人死亡。1月24日,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已全部处理,由蒲白矿务局向死亡家每人赔1.8万元,这是有史以来,全国铁路路外事故赔偿最高的一次。 事故发生后,1月19日8时,事故调查组在白水县主管县长李焰、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矿务局有关部门配合下,查看了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在短短两天时间内,调查工作全面结束,事故责任认定为:一是三轮车驾驶员赖帮才违章载人,非法载客,通过平交道口时不观察,临危惊慌失措,造成事故,应对该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二是蒲白矿务局对铁路专用线的道口标志、警示标志不规范达不到要求,日常维修、善护巡道工作长期疏于管理,严重违反国家七部委《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对这次事故负次要责任。1月22日早10时由李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死者每家送去500元、一袋面、一袋米、一桶油进行慰问,消除了家属的顾虑和群众的对立情绪。1月23日11时,处理小组“依照政策、照顾困难、适当从宽”的原则与矿务局达成协议。考虑到这次事故影响之大,死亡人数之多,每家死亡2人的特殊情况,由蒲白矿务局对死者一次性赔偿1.8万元,这也是有史以来全国铁路路外事故赔偿最高的一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及死者家属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