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次批准外资控股中国码头
2002年6月24日08:12 东方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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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码头的禁令首先由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打破。近日,该公司成功获得交通部批准,其控股的惠建码头可以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仓储和中转业务。
该公司是国家计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一家在码头经营中可以占控股地位的外资企业。该公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另外60%股份由3家在港注册公司持有,外资占控股地位。
据了解,我国加入WTO后,根据有关协议,国内港口码头建设投资经营必须放开。业内人士认为,交通部批准惠建码头由外资控股,拉开了允许、鼓励外商投资我国港口建设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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