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3月29日消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今天驳回了中国山西两名妇女要求日本政府支付赔偿的申诉。两人在二次大战期间曾被日本军队强迫充当“慰安妇”。 据报道,这两名中国“慰安妇”要求日本当局赔偿4,000万日元。她们表示在十多岁时就被日军强迫充当日军的军妓。她们中一人已于1999年5月去世,另一人现年75岁。两人是在1996年2月提出诉讼的。 法庭在宣判时表示不能接纳个人向日本国家提出的赔偿要求。 1998年4月,日本西部山口市的一家法庭曾经判处三名韩国“慰安妇”的索偿申请胜诉,下令日本政府向每名诉讼人赔偿30万日元。不过,一家较高法院去年推翻原判,指称任何有关战时赔偿的申请应由日本国会决定。 纪录显示,到目前为止有大约50宗有关“慰安妇”的赔偿申请,诉讼人多来自韩国和日本。不过,大部分申请都不成功,法庭方面所持的理由是,20年的索偿期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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