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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转发广东省学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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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21日10:50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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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1日电 日前,中国教育部转发了广东省学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做法。
广东省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措施
为做好我省学校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今年开学后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发电[2003]4号),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体[2003]17号)中印发《广东省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给学校具体的工作指导。我厅联合省卫生厅等部门成立了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组长。为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3月10日至14日我厅和卫生厅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对中山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医学院等15所高校的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和食堂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防治措施得当,非典型肺炎未在我省学校中造成流行。校园内师生情绪稳定,教学和生活秩序井然。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领导担任总负责人,并制订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的防范预案,包括师生的健康教育;教室、阅览室、宿舍和食堂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消毒处理;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报告及随访制度和晨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人的报告、转诊及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上述工作落实到人。一旦发生疫情,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切实做好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和应对预案。校内相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觉,对可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同时做好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处理,尤其是做好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按照《广东省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落实各项措施,防止病源的滋生和传播。高校附属医院对有关医务人员给予重点保护(防护口罩、保证休息时间等),防止被感染。
三.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向师生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做到人手1份。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墙报、校内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均衡饮食,注意休息,加强锻炼,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共用毛巾,勤换衣服、勤洗手。明确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
四.建立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晨检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工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学生以宿舍为单位每天早晨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然后汇总到班级、年级、院系;教职工则以院系为单位对发热缺勤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最后汇总到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上午10时前将各校师生发热的人数和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
五.坚持追踪及随访制度。学校校医院医生实行首诊追踪制,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情况,发现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例,立即报告并转送专门医院进行治疗,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0天。各校班主任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对发热学生情况进行追踪。
六.对出现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人的学校,校区进行全面的严格消毒,对全校各类室内场所、物体表面及空气进行终末消毒,并持续10天。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落实专门人员,每天晚上对教室、阅览室等公共教学场所进行消毒,每天早上在学生上课、自修前对场所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学校参照执行。
七.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确保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八.积极开展校园爱国卫生工作。动员全校师生参与除四害防疾病的爱国卫生运动,人人动手,齐心协力地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要彻底消除校园内的“脏乱差”卫生死角,要保持宿舍和个人卫生。尤其是要做好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学校每周对饭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保持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防止病源的滋生和传播。
九.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和炊具的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经食物传播疾病。同时,加强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防止发生伤寒等肠道传染病。
十.举行全省学校全民健身月活动,提高全省师生抵抗疾病的能力。要求学生每天坚持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活动,增强身体抵抗力。
十一.在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间,暂停全校性的室内集体活动。
广东省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报告及随访制度
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登革热等疫情,对现阶段学校疾病报告和预防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晨检:学校应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为此应实施每日晨检制度。晨检是指学校每日上学时,由班主任和年级长负责到各班检查学生和教职员工缺勤情况,逐一询问缺勤原因,并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追踪随访制,由年级长和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
中学上第一节课的老师首先询问全班同学是否有发热、咳嗽;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每日早晨在上学时检查学生有否发热、咳嗽(用手摸每一个学生的额头感觉是否发热并询问有否咳嗽),进行初步筛查。对凡有发热的学生,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学生退热2天后,并无反复,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
2.报告:学校每日填报《学校师生健康情况每日报告表》,附上发病师生的名单,每日10时前统计汇总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并把缺勤师生数及其原因报所在区(县)疾控中心(防疫站)。对发热人数异常增加或有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时要及时用传真报告所在区(县)疾控中心(防疫站)。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无人发病时报零。
3.大学生以宿舍为基本单位,由室长每日统计有发热症状的学生人数,汇总到班级、院系、学校办公室等,校办将汇总数据当天报所在区(县)疾控中心(防疫站)。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无人发病时报零。校医院要实行接诊医生首诊随访制,对有发热症状的学生的情况每天要进行随访。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学生要求其戴口罩,以防止传染其他同学。
4.广州市各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机构联系方法(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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