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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5万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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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日14:4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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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月2日电(记者 邓苏勇)广西45.39万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从广西民政厅获悉,去年1至11月,全区共发放低保资金1.78亿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网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把这项连接党与群众之间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广西连续7年不断制定、实施有关措施。
1996年,广西先在南宁、柳州、桂林进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并于试点成功的第2年,在全区全面铺开。全区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报、核查、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
去年,广西再次在全区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不仅摸清了底数,还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数据库资料,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至今,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基本建立。
广西还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比例分级负担的筹措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确保低保资金的落实兑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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