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专业口试工作的通知 -------------------------------------------------------------------------------- https://www.rednet.com.cn 红网 各市、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我省在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口试。口试合格者方能报考外语专业。现就外语口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口试内容及办法 一、英语专业的口试 1、口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集中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在5月25日—27日三天内进行。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口试前的一至两天,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到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考点报名,缴纳报名口试费,领取现场打印的口试证(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由各市、州确定)。 2、口试试题(考签)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口试内容为拼读、短文朗读、根据短文回答问题和看图说话。 3、以两名英语教师为一个口试组,采用百分制评分,然后换算成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两个等级。 4、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英语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市、州英语专业的口试。 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专业的口试 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专业的口试全省统一组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8月2日到湖南师大外国语学院报到,办法报名手续,8月3日至4日参加口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二00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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