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在国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有的人生了一个子女,当时没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也是响应国家号召,子条例当中,不享受奖励,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单位就有这种情况,有的人办了,66年生的小孩儿,79年办的独生子女证,但是有一部分人没办,尤其是外地人,北京可能当时办的比较重视。 李芸莉:大家在理解上要有一个正确的想法,什么叫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有一个概念的限定,不是说我家就有一个孩子,就叫独生子女父母。在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这本书里,对独生子女父母有一个限定解释,什么叫独生子女父母?是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就对政府要有一个表示,当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己去申领的,而不是强制发给你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愿,虽然您家只有一个孩子,但是您对政府没有表示。独生子女父母是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而不是说客观形成的您家就一个孩子。再有一个解释,政策毕竟有一个连续性,北京最早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也就是说我们开始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时间,是在1979年11月1号生效,我们翻开当时的文件,尽管我是96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但是把79年的文件翻出来,还是北京市居委会的文件,1979年11月1号开始发独生子女光荣证,当时的条件是子女在14岁以内,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按这个条件往前推算,79年11月1号往前推14年,实际上就在1965年11月1号以后生了一个孩子,父母就有可能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1965年11月1号之前的就没有了。政策总有一个连续性。任何情况都有,一家三代单传,但是总得有一个政策的连续性,政策总有缺陷的地方,大家得理解这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