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6月28日通过决定,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
同时,会议决定,批准中国政府代表于1999年9月在北京签署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