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广东高考政策出台,外省户口者仍不准报名
2002年7月12日11:0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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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全部网上录取
2002年广东省高考政策出台,外省户口者仍不准报名
广东省政策已于近日出台,据了解,今年广东将首次全面实行网上录取,同时,外省户口人员今年仍不得在广东报名高考。此外,针对去年出现的上线考生因不满意学校或专业而放弃录取的情况,今年高考将在增加平行志愿的同时,取消批次服从志愿。
取消批次“服从志愿”栏
据了解,为扩大录取时根据志愿进行调剂的范围,今年考生平行志愿(同一批次中填报的志愿)的填报数目比之以往将有所增加:第一批录取的高等学校可填报6个志愿,其他批次可分别填报7个志愿。但与此同时,志愿表上针对录取批次的“服从志愿”一栏将被取消,而针对专业的“服从志愿”仍将保留。
此外,今年高考将提供考生补填志愿的机会。在本科及专科高等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校(专业)情况,补填志愿。而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专科层次学校将公布缺额专业及人数,并根据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志愿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录取。
“外来生”不得报名
据有关规定,凡常住户口在广东省的居民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也不得在广东借考。考生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需经户口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和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批准。此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被高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都不得报名参考。
全面实行网上录取
在去年试行网上录取后,今年广东高考招生工作将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时间将从8月5日持续至9月5日。
照顾录取最低降30分
今年是广东省首次全面实行远程计算机网上录取。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各高校将分别指派一位熟悉招生业务的老师到录取现场,负责学校和招生办的联络。而条件暂不成熟的高校,在提早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后,仍可到省录取场进行录取。同时,为保证录取场秩序,各高校必须在档批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此外,为保证第二次录取工作如期进行,各高校不报到新生的注销时间限定为9月20日至22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今年广东高考仍将有不少照顾政策,但绝大多数都限定于专科层次,如烈士子女、报考警校的见义勇为烈士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等,在专科层次皆可降低30分照顾录取。
同时,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青年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五邑大学、嘉应学院本、专科层次的,在绿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内,可一次性优先投档给第一志愿的高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学院、民族班的,可单独划线录取。
各高校录取进场时间
提前批:需要进行政审、军检的军事、公安、警察、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高等学校。录取时间:8月5日———8月7日。师范类高校不提前录取。
第一批:列入国家“211”工程的本科高等学校及1993年省招生委员会列为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8月9日———8月13日;
第二批:其他的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20日;
第三批:部、省属专科高等学校和市属本科高等学校(招全省专科生)。录取时间:8月24日———8月29日;
第四批:市属专科高等学校(招本市考生),民办专科高等学校、电大普通班、成人高等学校普通班、中专学校。录取时间8月31日———9月5日(卞晶) 20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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