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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负责人非法贩运黑熊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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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5日20: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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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2月25日电(卷舒 嫣然) 陕西城固县斗山野生动物养殖场负责人陈忠善因非法运售黑熊,24日被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44岁的陈忠善于2001年9月,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城固县途经汉中、宝鸡等地,将10只黑熊非法运至咸阳国际机场并办理了托运手续,后在待运期间被公安机关当场截获。
2002年年11月22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陈忠善犯有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陈忠善在未向陕西省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出境运输证明及检疫证明情况下,擅自委托中间人与辽宁省沈阳市长白野生动物养殖场签订了出售10只黑熊的协议,并由中间人收取了对方1万元订金后,私自雇车将10只黑熊运至咸阳机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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