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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苍蝇专吃“霸王餐” 四名青年温州被判徒刑
| ![](https://photo.sohu.com/98/07/Img203590798.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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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日13:2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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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今日早报报道,携带一只苍蝇去吃饭,快吃完时将苍蝇放入菜里,然后向店主提出索赔。外地四青年以这种吃“霸王餐”的方法进行敲诈勒索,分别被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退还赃款。前天,其中部分涉案店主纷纷前往法院领回了被敲诈的钱财。
现年20来岁,分别来自湖南、四川、江西、湖北四省市的程某、邹某、曹某、陈某等人来温务工期间认识。因没有固定的收入,程某等4人及其他同伙聚在一起商量,如果将苍蝇放入菜中,不但可以免费吃饭,还可以得到一些赔偿。
首次带苍蝇“出战”是在今年4月份,程某等人抓了一只苍蝇,到瓯海区梧埏镇北村曾某的饭店吃饭。在快要吃完时,程某一伙人将携带来的苍蝇放在被吃得所剩无几的菜里,然后喊叫店主快过来看看,称菜中竟有苍蝇,如此不卫生的饭菜怎么让他们吃,吃坏肚子怎么办。一伙人七嘴八舌地“喷击”,店主则连连道歉。最后,他们提出索赔财物了事,否则将向卫生部门投诉或砸毁店内财物。为了平息事端,店主被他们敲诈了280元现金及7包新安江香烟。
第一次“行动”取得成功后,程某等人尝到了甜头。今年4月至5月,4人伙同他人时分时合,随身携带苍蝇先后到瓯海梧埏镇北村、工业区、开发区等地的饭店,以同样的手段敲诈餐饮店店主共达15次,索取现金及香烟共计人民币5000多元。程某等人的行为纷纷引起周边一些饭店的怀疑,事后,一些店主便向警方报了案。(杜笑铃陈锋潘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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