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合肥四月一日电(记者 顾立军)安徽省将全面提升外出务工人员待遇,拓宽“农民变市民”的通道,取消种种不合理的限制,鼓励民工外出打工。 转自搜狐 从今年开始安徽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转自搜狐 地处华东的安徽省有六千三百万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为农民,仅农村就有剩余劳动力一千多万。为落实安徽省长王金山提出的做大做强劳务产业这一富民目标,安徽省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将以三十五万人的递增速度,增加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至二00七年,全省常年在省外务工人员稳定在八百万人以上。届时,安徽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将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转自搜狐 为了加速推进劳务经济产业化,安徽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全面取消对企业使用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任何部门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民工。 转自搜狐 安徽省规定,在审核、清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手续时,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在民工办理就业手续时,除按照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对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 转自搜狐 同时决定农民在外出务工期间,各地、各部门不得强行收回他们的承包地,但支持和鼓励外出民工自愿、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地使用权,保护民工的权益。有关部门不得在规定承担的有关税费外,向外出务工的农民加收其它任何费用。(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