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收入要严查
2002年9月25日07:3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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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锋安)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日前西安市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将企业改组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新出现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一些因企业确实无力发放生活费,而又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下岗职工,民政部门迅速排查认定后,实现应保尽保。
根据《意见》精神,西安市民政部门提出,凡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不愿接受管理审批机关调查核实、日常费用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均不办理低保手续。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要追回其冒领的低保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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