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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青海四地去年无10人以上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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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10:0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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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0日电 在2002年,全国只有北京、天津、上海、青海四个省(市)未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据昨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情况,在过去的一年中,发生5起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省(市)有:湖南省15起,重庆市13起,四川省10起,贵州省10起,山西省9起,河南省6起,云南省6起,河北省5起,黑龙江省5起,陕西省5起。
2002年1至11月份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6000人以上的省(市)有:广东省11836人,山东省9112人,浙江省7022人,江苏省6835人,河南省6741人,河北省6395人。
另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2003年特别是春节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上海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薄弱环节以及事故隐患制订应急计划,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监察,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源单位,建筑施工工地、公众场所,要通过自查和检查,做到事故苗子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漏过、事故原因不回避,切实加以解决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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