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8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遵照上海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投放毒鼠强实施报复,致人一死一重伤的罪犯张建丽执行死刑。 转自搜狐 现年38岁的张建丽原系福建省南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与被害人黄某系同事,又同住某火车站宿舍。去年7月31日,张建丽因怀疑黄某在背后说其闲话,产生了用灭鼠药教训黄的念头。当日8时30分左右,张在火车站伙食团的蒸饭箱内看见黄某刻有“余”字样的饭盒后,即返回家中,从厨房里的一只不锈钢碗中倒出灭鼠药(毒鼠强),将灭鼠药携带至蒸饭点,投入黄的饭盒内,并摇动饭盒,再将饭盒盖上放回原处后离开。当日中午,黄某及其子余某食用该饭盒内的米饭后,先后中毒昏迷,于当日下午被送往顺昌县人民医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张建丽趁人不备,将准备送去理化检验的黄某、余某食用的米饭从医院四楼的女厕所窗户中丢弃。经抢救,被害人黄某脱离危险,余某于次日6时40分死亡。经鉴定,余某系毒鼠强中毒死亡,黄某毒鼠强中毒后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转自搜狐 经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同年8月5日将张建丽抓获归案。上铁中院于今年3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建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转自搜狐 判决后,张建丽及其辩护人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