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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名提议立法确定“警察节”和”警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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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2日10:1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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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12日电 正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大代表胡毅峰、徐睿霞等30余人已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确定“人民警察节”和“警旗”。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这些代表们指出,“现在军队和全国不少行业都已确定了自己的节日和旗帜。”他们在议案中提出,人民警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机关虽然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而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力量。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家公务员,为激励士气,增强责任感,体现从优待警的精神,并与国际警界接轨,建议通过立法确定“人民警察节”。
代表们更具体地建议,“人民警察节”的日期可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之日——2月28日,并建议确定能反映公安机关特征的“警旗”。(黄明健程林杰孙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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