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硬茬清理机动车乱收费
2002年8月10日09:42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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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anqindaily.com 不符合规定的罚款项目和各种摊派项目一律取消 市县区出台的罚款集资项目和各种摊派一律取消
严禁借收费之机推销汽车产品强行征订报刊杂志 已还完贷款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收费站全取消
本报讯 记者 伊桐 实习生 虞江军 苏红娟记者昨日从省减负办获悉,从现在起到11月底,我省将全面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坚决取消机动车辆乱收费项目。
据悉,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和省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政府性集资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项目;以及各种摊派项目,一律取消。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凡能合并的合并,能降低的降低标准。各市、县、区出台的各种向机动车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以及各种摊派,从现在起一律取消。严禁借收费之机搭车收费、推销汽车产品、强行征订报刊杂志。
对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设置的所有收费站点进行认真清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已经还完贷款和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收费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将未利用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桥梁、隧道与收费公路、收费桥梁等捆绑,违章增设的收费站等。
今后,向企业或群众收费时,执法、执收人员必须主动出示“三证”,即公务介绍信、收费许可证和本人工作证,并说明收费标准,出示执收政策依据,按照企业负担登记制度要求进行登记签字,并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专用票据。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或群众有权拒交。违规收费凡能退还交费单位或交费人的要立即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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