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法制,甚至消协也不断告诫消费者要小心“死亡杀手”,但是近年来还有“伤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事情发生。时值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调查一些典型案例发现,恶性事件的警示越来越受到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生产厂商的重视。有关专家称,这是3·15给市场带来的又一贡献。
果冻“缺陷”伤孩子伤出严肃话题
其实,许多消费者都对去年9月6日发生的一起案件记忆犹新,那就是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儿童吃果冻被噎死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案。北京市民姚忠钗夫妇为了给8岁的儿子讨个说法,将生产果冻的厂家“徐福记”告上了法庭。原告、被告就“果冻是不是缺陷产品”在法庭上展开激烈争论,法庭最后因调解失败只能宣布休庭。
其实,“儿童吃果冻被噎死”的事例不胜枚举,并频频见诸报端,甚至还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2000年1月,秦皇岛一名叫赵博的一岁半小男孩吃果冻后晕倒在地死亡;广东省南海市某市民买果冻喂邻居未满一岁的男婴,不幸致其窒息死亡;2001年5月,广东省佛山市律师李某因惊悸而将几家生产果冻的厂家告上法庭,最后被驳回上诉。
在众多的案例中,不少将果冻生产厂家告上法庭的消费者其理由就是“果冻包装上没有提醒的说明文字”,没有就产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这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劣质啤酒瓶拿“B”字标准不当事
尽管有关部门明确规定,要求各啤酒生产厂家在啤酒瓶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打上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啤酒的专用瓶,即推广使用B瓶,但是据中消协专项调查显示,啤酒瓶伤人还是太凶,B瓶防爆炸起了不小的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因啤酒瓶爆炸造成的致死致残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啤酒瓶爆炸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通过有关部门检测分析,导致啤酒瓶爆炸的主要原因是酒瓶问题。不少生产厂家在啤酒瓶反复回收使用过程中,致使醋瓶和酱油瓶混入其中,在盛装啤酒后很容易发生爆炸。此外,有些啤酒生产企业为了追求产品利润,包装简而又简,大量使用聚乙烯捆扎绳捆扎啤酒,因此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有些生产厂家偷着使用非B瓶,而检查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本地非B瓶产品合格化,以上这些都是造成“啤酒瓶爆炸伤人”的原因。
为此,专家表示,其实“啤酒瓶伤人”事件的主因还在于啤酒生产厂家,但是消费者还应对有关啤酒生产的知识有所了解。
躲闪陷阱消费者不是专家
其实,不管是果冻,还是“隐形伤人”的啤酒瓶,都只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遇到的两个典型例子。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买水果要看坏了没有,买房子就得懂法,那消费者太累了。他们说,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凭什么要成为消费专家?
针对这一现象,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师丁纯博士指出,成为规范市场专家的只能是职能部门,而不该是消费者。在中国已融入世界经济大潮的当下,再提“当一个聪明的消费者”显然已落后。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过分地教导消费者如何甄别假劣、规避消费陷阱,实质上是将其应负的职责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必须积极制定法规,切实贯彻落实,因为“诚信的经济环境在本质上是公共产品,政府有义务也有权利去营造、维护”。
信报记者朱伟东综合报道
记者观察 健康安全权需多方维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其中“保障安全权”,就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就表明,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能否得到维护成为国家有关法律最为看重的。法律界人士还认为:“现有的法规足以规范市场行为,关键是职能部门如何去落实监管,经营者如何去依法行事。”
其实,不管是消费者,还是专家,抑或是业内人士,仅仅靠一方呼唤无疑是“柔弱无力”的,假如国家有关法规出台健全及时、政府监督执法部门坚决贯彻检查、生产厂家依法经营、消费者积极维护自己权益,多学点消费知识,其实就能使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切实得到维护。朱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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