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刘 洋
今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外来务工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控制和防治工作,昨天,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招用来自非典疫区的打工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招用外来打工人员的,要向上级管理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招用。
沈阳市凡招用外来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从即日起要对所招用人员逐个登记,特别要做好15天内新招用人员的登记工作,两日内要将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宿舍、食堂进行消毒,保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沈阳市外埠疫区的务工人员,在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得返沈探亲。特殊情况的,要在到沈当日向居住地社区登记报告,并观察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