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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姓蓝皮书 军队和国防(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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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7日08:1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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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抗洪抢险斗争中,将军挥泪送别战士摄影/燕平
焦点九
军舰出访遍及五大洲三大洋
中国军队已逐步走向世界。目前,已同146个国家开展了军事友好往来,在103个国家设立武官处,有74个国家在我国设立了武官处;共有1600多个军事团组出访了90多个国家,来自世界五大洲的2500多个代表团访问了中国。同时,军事外交已成功地向中低层次和军事科研、学术交流、科技合作等多种专业领域延伸,并不断拓展交往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从1996年始, 互派留学人员、互派客座研究人员近千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军舰出访已遍及五大洲、三大洋。海军编队1997年横渡太平洋到达美国圣迭戈时,短短两天间,就有5万多人次争睹中国军舰的风采。
2000年7月,“深圳”号导弹驱逐舰和“南仓” 号综合补给舰首次横穿南印度洋,到达坦桑尼亚时有50多个国家的大使和武官偕夫人前来参加甲板招待会;今年5月15日从青岛军港解缆起航的中国海军舰艇编队,开始了人民海军历史上的首次环球航行,总航程约3万海里。
中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维和行动。从1990年开始,中国军队先后参加了“联合国中东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联合国监督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合国利比亚观察团 ”和“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等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军事观察员30余批和工程部队1000余人次。
我军赴柬埔寨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的工程兵部队以其出色的表现被誉为“一支战斗力强、富有牺牲精神和正义感的精锐之师”。
美国发生“9 11”事件后,中国相继加入了《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等9个国际公约,同时又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坚持原则立场,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美国在阿富汗实施反恐战争后,中国提出了最终解决要由阿富汗人民自己决定等五项建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焦点十
军队律师队伍迅速壮大
近1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防空法》、《预备役军官法》、《驻军法》、《国防教育法》等专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了《国防交通条例》、《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100多件军事行政法规;中央军委制定了《司令部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后勤条例》、《装备条例》、《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等70多件军事法规;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了2000多件军事规章。
1990年以来,全军各级领导机关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先后对《兵役法》和《军事训练条例》、《房地产管理条例》等20多个军事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地保证了这些军事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全国各大、中城市驻军警备司令部,依据《警备条令》对违纪军人和假冒军人、军车等进行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路检,共收回和查获被盗军车、假冒军车牌照上万副,打掉伪造军车号牌的犯罪团伙20多个。
全军开展了规模宏大的普法教育。《军事法学教程》、《国防法立法理论研究》、《军事法制建设研究》等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军事法学专著的问世,填补了我国军事法学研究领域的许多空白。
1993年,西安政治学院成立了我军第一个专门培养军事法学人才的军事法学系,使我军有了系统培养军事法学学科人才的一方天地。全军各部队编印普法教材、参考材料约300多万册,培训骨干约20万人。
军队律师队伍迅速壮大,全军包括海事、知识产权等专业性律师机构在内的法律顾问处已有400多个,全军师以下单位法律咨询站(组)已经发展到2万多个,基层法律咨询员6万多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服务执照》的近万人,200多名军队律师活跃在军营。
当人民解放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深圳河,通过海关时,香港警方惊奇地发现,每名驻香港部队官兵的背包中,都有香港基本法和香港驻军法的法律知识读本。
在驻香港部队各级值班员的床头,都放有一只小闹钟。早晨起床,平时操课,不听军号声,只闻闹钟响,原因是香港的环境法明确规定了音量的分贝标准。(特约编辑/段金) (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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