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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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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7日15:43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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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明年起将按保本微利原则收费
本报深圳讯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物价局获悉:深圳污水处理费标准将自2003年1月1日进行调整。
此次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水由原来的0.30元/立方米调至0.50元/立方米,行政用水由原来的0.45元/立方米调至0.6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原来的0.34元/立方米调至0.60元/立方米,商业用水由原来的0.42元/立方米调至0.70元/立方米。到2006年基本达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调整原则。
相比较国内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深圳这次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据悉,广州亦在论证将污水处理费调到0.6元/立方米或0.8元/立方米;惠州、珠海的收费最低,目前综合价格为0.27元/立方米。
(陈辉 温友平 周祖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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