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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帮”被控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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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7日11:4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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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立帮规推举舵主 敲诈勒索为害一方
“青年帮”被控涉黑
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唐敏红)前天,7名青年站在了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席上,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刚满18岁。他们与其他50多名不良青年组成“青年帮”,在南山区犯下了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抢劫等一系列恶行,为害一方。检察机关将“青年帮”定义为黑社会性质。
据了解,两名帮会的组织者李某(外号“老六”)、林某目前在逃。2000年5月,被告人王清鹏与这两人在南山区蛇口商议成立一个帮会。一个月后,王清鹏组织南油片区的30多名无业青年、“老六”在蛇口片区组织30多名无业青年一起在蛇口海上世界烧香膜拜,成立了所谓的“青年帮”,并规定了“兄弟团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钱大家花”、“拳头一致对外”5条帮规;还规定每人每月交纳30元的“会费”,用于帮会活动和会员受伤治疗的支出;同时还将帮会分为蛇口片和南油片,并推举出“分舵主”。
帮会成立后,这些青年在南山区肆无忌惮地进行了一系列犯罪活动。检察机关认为,这些被告人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的“青年帮”,纠集成员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治安秩序。被告人曹国宝等三人明知“青年帮”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还积极参加该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告人王清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于此人是“青年帮”的组织、领导者,所以应对“青年帮”所犯所有罪行负责,此外还构成伤害罪、抢劫罪。
本案的审理尚未结束,法院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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