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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我国司法领域及司法队伍仍存7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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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1日19:2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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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作明文章,指出司法领域及司法队伍中存在不能严格执法、效率不高、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腐败等七大问题,指出要对司法工作加强监督。
文章说,近20余年来,中国司法工作在推进改革开放,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重大作用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但毋庸讳言,司法领域及司法队伍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社会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有:
(1)司法跟不上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无论在司法理念、司法政策,抑或在解决社会冲突与纠纷的能力与技术上,都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司法实践中不能严格执行法律,在程序或实体上背离法律,甚至枉法裁判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司法裁决的公正性与社会公众的预期有较大差距。
(3)司法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的状况也还存在。一方面,科学、高效的司法流程尚未真正形成,而另一方面,由于人为因素,超越法定期限的情况仍然存在,增加了当事人及社会在案件中的诉讼成本,加重了这类冲突与纠纷的负面影响。
(4)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统一的法律秩序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5)司法腐败现象在少数司法机构中较为突出。一些司法机构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办案,借助司法权谋取一己私利;一些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财物,搞权钱交易。
(6)一些司法机构及其成员对人民群众缺少应有的亲和力,对当事人的权益缺少必要的关切,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人员缺少人道主义的关怀,司法专横、司法武断现象在少数司法机构以及部分司法人员身上表现较为突出。
(7)一些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高,社会实践知识,尤其是司法工作中所必需的经济或其他基本专业知识缺乏,严重影响着办案质量和司法裁判的水准。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对司法的社会功能造成了一定的损伤,对司法权威性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构的感情与信任,进而也损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把对改善司法状况,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造就高素质司法队伍的希望和要求,寄托于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之上,这就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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