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公务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
| |
| |
2003年1月16日16:28 人民网
| |
|
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A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总分12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60分。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60分。
报考中央垂直管理系统A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总分12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60分。
报考中央垂直管理系统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60分。
考生能否参加面试以及何时参加面试,请和用人部门联系,用人部门的联系电话请通过114或其他方式查询。 (中国教育在线)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