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E-TEX 2002夏季户外运动节—抱石赛竞赛规则
1、前言
1.1.该规则须与ICC总则及世界杯攀登竞赛规则相符。
2、概要
2.1.抱石赛由一系列短而难的线路组成,通常称为疑难路线(Problem)。攀爬时不需要用绳子保护。一条线路的手点数最多为12,一轮比赛中每条线路的手点数平均为4—8。
2.2.每条线路须用垫子保护。垫子的大小及位置由定线员决定。若垫子由多块组成,应加一覆盖层以避免运动员掉入垫子间的缝隙。
2.3.抱石赛应包括一轮,或两轮(称预赛和决赛),或三轮(称预赛、半决赛和决赛)。若遇不可预料的情况,可取消一轮比赛。同样裁判长也可减少线路的数量。
2.4.一轮比赛的线路数量为4—8。若比赛只有一轮,线路数量不得少于5。
2.5.线路高度:出于安全考虑,运动员身体最低部分坠落到垫子的有效距离不得超过3米。出于相同的考虑,不应设计向下窜跳的动作。
2.6.每条线路的裁判工作包括两名裁判。只少其中一名必须为国家级裁判。
2.7.每条线路开始的地方必须有一个预先设计好的而且必须使用的起点。每条线路的起点必须用区别于线路其它支点的颜色表示出来,且各路线必须一致。定线员设计的起始支点可标明是用左手还是右手。
2.8.抓握到线路上某一特殊支点可得到奖励分。该点的位置由定线员确定。该点必须为橙色或用橙色作标记。
2.9.结束支点的颜色必须与起始支点的颜色一致。某些情况下,线路顶部可以站立姿势作为完攀线路的标志。
2.10.如需要,线路边界线可用红色标记。
2.11.按2.7和2.10条所做的标记在整个比赛中应保持一致。在隔离区的热身墙上应有示例。
3、观察路线
3.1.观察路线是路线规定时间的一部分,而无单独观察路线的时间。
3.2.运动员观察路线期间必须在规定的观察区内。不允许攀上岩壁或站上其它设备或装置。不允许与观察区外的任何人进行交流。他们只能向裁判长、项目裁判或该线路的路线裁判弄清线路情况。跳起来触摸支点将视为处罚条例中第24条a)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4、攀登程序
4.1.比赛的每一轮,运动员必须攀爬多条线路。一条线路结束后,运动员有与路线规定时间相同的休息时间。在开始某轮比赛前,裁判长必须宣布或公布该轮比赛须攀爬的线路数量及顺序。每条线路必须有一处标志清晰的、可供运动员看清线路的区域。该区域必须不能看到别的线路,并有安全的垫子。
4.2.按抱石赛的规则,每条线路应有一段预先设计的时间,期间运动员可随意攀爬。一轮比赛中每条线路的预攀时间一致。预攀时间的长短必须在4—8分钟,由裁判长宣布或公布。
4.3.每段时间的开始(或结束)必须用响亮而清晰的信号宣布。该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必须停止攀爬并进入休息区。该区必须不能看到其它线路。运动员休息时问到后必须进入下一条线路的攀登。
4.4.一条线路上运动员身体全部离地视为开始攀登。
4.5.规定时间最后一分钟将用固定的信号发布。
4.6.运动员可用刷子清洁从地面可以触及的支点。必须由组织者提供,任何个人的清洁器禁止使用。
4.7.使用除镁粉以外的物质只能通过裁判长的授权。
5、攀登的终止
5.1.双手抓握最后一个支点,并裁判宣布“OK”,视作完攀。
5.2.返回地面或规定时间到,攀登结束。
5.3.运动员超出线路边界或使用禁用支点,将被终止攀登。
6、技术故障
6.1.若技术故障在运动员攀登过程结束前得到排除,则应给予其继续攀登的机会。若运动员选择继续攀登,则该技术故障视为结束,并不再受理申诉。若运动员选择不继续攀登,则他们将在本轮比赛结束后重新进行攀登。这种情况下裁判长将决定受此技术故障影响的运动员何时重新进行攀登。在故障发生时运动员允许保留剩余时间,至少两分钟。
6.2.若故障不能在轮流时间内被排除,将发送该轮流时间结束信号,并终止受此故障影响的运动员及正在前面进行比赛的运动员的比赛。其他运动员继续进行。故障排除后,该运动员允许保留剩余时间,至少两分钟。该时间过后,所有运动员的比赛重新开始。
6.3.受故障影响的运动员在故障发生的那次攀登后的第一次攀登,被视为那次攀登的继续。
7、每轮比赛后的排名
7.1.每轮比赛后应按以下的标准给运动员排名:
a)、完成线路的数量;
b)、完成线路所攀登的总次数;
c)、奖励点总数;
d)、得到奖励点所攀登的总次数。
7.2.并列时,根据前一轮比赛成绩以倒计法区分本轮并列运动员的名次。倒计法不适用分为两组或多组进行的比赛。
7.3.超霸赛:若在决赛结束后用倒计法排序出现并列第一,应进行超霸赛。每位并列的运动员将在定线员预先指定的时间内,以与决赛相同的顺序仅攀登一坎,攀登必须在前40秒起步。选手的成绩按难度赛规则的5.1、5.2、5.3条判定。攀登结束后进行排名,若有多名选手登顶,应宣布他们并列。若无人登顶,但仍有选手排名并列第一,并列的选手将继续以相同的顺序进行攀登,直到分出胜负,但攀登次数不得超过6次。若超霸赛后仍存在并列,则视他们为并列。
8、每轮比赛的名额
8.1.本节内容须与抱石赛规则的第7节相符,即在应用本节之前须完成排序。
8.2.若前一轮比赛中完攀的选手数量不足,剩余的名额将由后面排名靠前的选手填补。
8.3.若比赛由三轮组成:
半决赛:半决赛的固定名额为30,最少20。若前一轮比赛按排名因并列而超额,最接近固定名额(从上、下计算)的运动员数取得下一轮比赛的资格。当从上和下计算与固定名额的运动员人数相等时,应取更大的运动员数。
决赛:决赛的固定名额为16,最少12。若前一轮比赛按排名因并列而超额,最接近固定名额(从上、下计算)的运动员数取得下一轮比赛的资格。当从上和下计算与固定名额的运动员人数相等时,应取更大的运动员数。
8.4.若比赛由两轮组成:
决赛;决赛的固定名额为20,最少16。若前一轮比赛按排名因并列而超额,最接近固定名额(从上、下计算)的运动员数取得下一轮比赛的资格。当从上和下计算与固定名额的运动员人数相等时,应取更大的运动员数。
8.5.若预赛分两组,下一轮的固定名额将平分到两个组里。
9、申诉程序
9.1.任何对官方决定的申诉按ICC的诉讼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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