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有了媳妇娶了 小叔子“狠心”回报嫂子
2002年8月27日10:13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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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见习记者蔡梨生 通讯员王翌 实习生刘灯高 匡辉
哥哥在病中,将家庭赖以生存的煤店租赁给他,不料,哥哥去世后,他竟不再给嫂子一分钱租金,如今,他竟又想要嫂子这个“店主”去为他还债。近日,无奈的嫂子只好向江岸区“148”法律服务热线求助。
这位张女士哭诉,1995年,她与丈夫刘先生相识相恋,当时,由于刘先生家境贫困,亲友们极力反对,但她义无返顾进了刘家。为了让一直没工作的小叔子尽快找到一份工作,她到处托人求人;婆婆离开人间后,她又像母亲一样,为小叔子的婚事操起心来。一番周折,1997年10月1日,小叔子如愿成家。
1998年3月,她和丈夫双双下岗。为了生计,他们只好拿出所有积蓄,开了家煤店。
天有不测风云。半年后,丈夫被查出患了肝癌(晚期)。于是,他们只好将煤店交给小叔子去经营,而且达成协议,小叔子每月交1000元承包费。
2000年2月一个细雨纷飞的夜里,丈夫撒手西去……
丈夫去世后,她带着孩子艰难度日,但再也没有从小叔子手中得到过一分钱的承包费。近日,小叔子竟找上门来,称煤店欠了2万元的债,要她这个“店主”早作准备……
148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既然当初有协议,小叔子就该按协议支付承包费,否则她有权收回煤店,重新租赁给他人,至于所谓的债务,只要不是在租赁前所欠,她就根本不必承担这份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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