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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脱逃九年又入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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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6日03:09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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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罡 通讯员 武军 王京 韩彦彬)记者昨日获悉,经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死缓,在服刑期间伪装积极并于1994年借机从监狱逃跑9年后偶然被抓的杨安顺,被海淀法院以脱逃罪、故意伤害罪及原来所犯抢劫罪、盗窃罪,最终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犯罪嫌疑人杨安顺,化名赵某,北京人,现年40岁。1986年8月4日杨安顺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9年3月24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入监后的杨安顺一直伪装出一副认罪服法,积极向政府靠拢的面孔。遇到他人有违法行为时,能够予以制止,在生产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入监2年超额完成生产任务59%,累计加班700小时以上,在1989年被评为优质高产手,1989年受到监狱表扬奖励,1990年受厂表扬奖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23日对其下达了刑事裁定,杨安顺再次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
之后杨安顺被转至新疆兵团农八师某监狱继续服刑,在新的监所杨安顺认罪守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大胆揭发他人违纪行为,三科学习优秀,在生产劳动中积极肯干,被评为生产能手,为其他犯人理发237次,全年出勤100%,1991年、1992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1993年4月1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其表现裁定对其减刑12个月,原剥夺政治权利不变。此时杨安顺的余刑还有15年。
但是表面上积极劳动,认真改造,有着突出表现的杨安顺,内心并没有真正认罪服法,时时刻刻想着逃离监狱,早日过上自由的生活,1994年4月23日,他趁管教带着犯人外出劳动的机会潜逃了。之后的杨安顺回到了北京,因为没有身份户口,又是脱逃的服刑人员,害怕被公安人员抓获,杨安顺就利用卖菜的机会从闲聊中套得了一个人的身份,这样他就用他人的身份为自己伪造了身份证,有了掩人耳目的假身份的杨安顺顺利地进入了一家搬家公司做了一名搬家工人。
如果没有之后的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杨安顺是脱逃服刑犯的事情就会一直隐瞒下去,但是今年3月2日,杨安顺在住地宿舍与同事因上厕所问题发生口角后互殴,将事主打成轻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自知逃亡之路已经走到尽头的杨安顺经过公安机关的预审,最终放弃了蒙混过关的念头,如实供述了其脱逃近9年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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